我们的经济和社会从根本上依赖能源,而电力是一种最佳能源方式。没有电力,通讯技术、家用电器、照明以及工业产业中大多数电动机和生产系统都将无法想象。即使在供热和运输领域,用可再生电力代替以前占主导地位的化石燃料如石油和天然气也是有意义的。因此,电力在能源供应结构调整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能源转型和气候保护目标,发电向可再生能源的转换至关重要。然而,与此同时,在过渡期内,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和光伏发电)与(现有)常规发电厂(煤炭、天然气、石油,以及直到2022年还有核能)将并存。由于法律规定和经济特性,可再生能源和常规发电厂相比拥有很多优势。因此,常规发电厂将在过渡期间发挥新的作用:它们将用作备用发电容量,以平衡波动的剩余负荷。
在当前的电力系统中,传统的发电厂所做的不只是将电力馈入电网以满足最终用户的消费目的。确实,常规发电厂同时要提供维护电网的系统服务,例如无功(或闲置)功率、备转容量和所谓的旋转电量。
可再生能源也可以为这些系统服务做出贡献;实际上,这已经部分地由各种法规(电网连接条件,风力涡轮机系统服务法规)规定了。但是将来,可再生能源将不得不承担起主要的供电任务,因此现有系统服务必须由可再生能源本身或通过其他手段(例如电容器)提供。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需求也必须改变。迄今为止,现有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再生能源法》,EEG)已经制定了激励措施,以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收益最大化。自2000年以来成功且迅速地扩展了可再生能源之后,这个激励措施的框架现在需要进一步的更新,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整体系统成本,这就意味着,需要用于供需平衡的设施(例如备用发电厂、负载管理或存储设施),要限制在一个有限的对国家经济来说可以承受的程度。